一直不太理解,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怎么处理?
不请自来,如有冒犯,敬请原谅,谢谢!
先记住这个简单的公式:商誉=价格-价值,然后我们再从这个公式展开来回答题主的问题。
首先是价格。这个跟买商品一样,一家商品都有其具体价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并购企业也有其价格,这里如果不是并购百分之百的股份的话,被并购企业的整体价格其实由并购企业的购并成本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构成,即企业价格=并购成本+少数股东权益公允价值,全资收购的话,少数股东权益公允价值为0。
然后是价值。这个有点类似于使用价值,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是凝结于商品里的人类无差别劳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并购与之类似,但人家被并购企业不可能按照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卖给你,首先会对其持有的各项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公允价值的调整,其次会对那些数不清道不明的诸如可创造价值的人力资本、品牌声誉、顾客清单等等再进行价值调整,这部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即是商誉,但企业价值=被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
因此,商誉=企业整体价格-企业整体价值=(并购成本+少数股东权益公允价值)-(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其中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
所以,价格高于价值的部分,就是上面提到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部分,也就是商誉。
当然,以上是基于ACCA的整体商誉计算模式,在中国的CPA考试,一般会提到部分商誉计算模式,这个时候部分商誉=购并成本-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持股比例,这里不再继续展开,但逻辑与上面是一致的。
因此,题主提到的这个差异,在全资收购下就是整体商誉;在控股收购下,并购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是没有意义的,而并购成本与按控股比例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则是部分商誉。
希望能帮助到你。
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差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差额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